当前位置:侦查监督首页 >> 侦查监督 >> 分宜县院立案监督我市首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分宜县院立案监督我市首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06-03-16 10:34:47  作者:侦监处  来源: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近日,分宜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理一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吴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而侦查机关未对其两人立案侦查,该科依法对此案进行立案监督,促使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吴某某在逃)已批准逮捕,侦查机关正移送审查起诉。
     2006年2月,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和黄某(在逃)在分宜西茶煤矿路口看到有一堆樟树(香樟,系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吴某某非法采伐),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以3400元从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处收购13.562立方米樟树(香樟),后袁某某和黄某在将樟树运往赣州南康的路上被查获。经鉴定香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本文引用地址:http://xy.jxjcy.com/jcjd/2006/0316/content_66.htm




责任编辑:wxh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