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积极有效地做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息诉疏导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市院民行处根据有关规定,于近期制定并下发了《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暂行规定》。该规定对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的原则、范围、办理程序及考核办法等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此举不仅有利于规范民行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防止和减少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越级访、重复访及缠诉现象的发生,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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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