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座落于市新钢公司公园村路口,于1996年3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属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行使县一级检察院职权,机构级别为副县级。
     建院十多年来,特别是近三年多来,望城工矿区院在市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国有企业服务这个中心,不断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国有企业保驾护航;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发扬团结、奉献、争先、开拓精神,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结出了丰硕的成果:1998年起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文明单位”;1999年起连续八年被评为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0年起连续七年被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2001年被江西省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全省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3年被江西省检察院评为“1998年至2002年度反贪污贿赂工作先进单位”。
一、编制和机构设置情况
     望城工矿区检察院共有人员编制29人,现有在职干警29人,其中干部编制23人(含检察官21人、法警1人、其他2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其中共有党员23人,副县级干部1人,享受副县级待遇2人(副团转业干部),正科级干部7人,副科级干部9人。29名在编干警中,40岁以上15人(50岁以上2人),30岁以上40岁以下13人,30岁以下1人;研究生学历3人,法律本科学历21人,干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比例高达86%,50岁以下检察官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达100%。2人正在攻读武汉大学等院校的法律硕士学位。全院内设机构7个,包括反贪污贿赂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渎职侵权检察局、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办公室。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企业社会稳定。
望城工矿区检察院始终把维护企业社会稳定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首要的政治任务,逐渐理顺了与公安、法院的工作关系,并加强了相互之间联系与配合。3年来,共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案件175件26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87件342人。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了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观念,确保了案件质量,1999年以来,连续7年有罪判决为100%,没有发生一起无罪判决。
(二)严肃查办企业职务犯罪,确保企业保发展
     望城工矿区检察院把深入查办企业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国有企业保驾护航,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手段。3年多来,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6件37人。其中5万元以上的大案26件,要案(副处级以上干部案件)4件。通过查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三)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服务企业发展
     办案中,望城工矿区检察院做到打击与预防相结合,构建起了打防并举的办案机制。在新钢设材部、工程管理处、建设公司这几个容易滋生职务犯罪的重要部门深入开展行业预防。在重点工程专项预防方面,积极参与新钢公司总投资达20多亿元的新钢厚板工程、7#高炉大修工程和总投资达1亿多元的“太平尾矿库”工程,对项目招投标、预决算、施工、采购、验收、付款等关键环节进行动态监督。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3年来,共为辖区内的国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同时,结合厂矿实际,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院领导坚持定期到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出台为国有企业服务的八项制度:严禁任何干警插手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严禁对控告、举报、申诉的企业人员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和推诿;严禁利用办案或预防之机吃拿卡要,拉赞助、搞摊派;严禁刑讯逼供,或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辱骂和体罚,严禁滥用侦查措施办案和刑事强制措施;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查封、冻结企业的帐户、帐册和财产;不发表损害企业声誉和形象的宣传报道;不侵害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除必要情况之外,不穿检察制服、开警车到企业中去调查取证;不轻易查封企业的库房设备和产品,不轻易冻结企业的帐目和银行帐号,不轻易对企业法人代表、经营骨干采取强制措施。几年来,望城工矿区院将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各种案例等1000多书籍,向新钢公司销售部、运输部等近10个单位发放;推荐企业订阅了100余份《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培养指引企业知法、守法意识;每年组织了20余人次的检察人员为企业进行了近20余次法制讲座,每年的参加听课达到3000余人次。3年来,共向辖区内国有公司、企业发出检察建议40余份。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向科技向素质要效益。
     望城工矿区院十分重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调作为市院的一个派出院,要在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三年来,望城工矿区院以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到2005年底,我院干警法律本科比例高达79%,50岁以下检察官法律本科学历达100%,队伍整体素质已走在全市检察机关的前列。
     一是着力培养高学历和复合型人才。院党组积极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目前有3人正在攻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院校的法律硕士学位,有2人参加了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学历培训,在读研究生比例达17.2%,为全市检察机关最高;先后选送2名干警参加外语复合型人才培训,其中1人参加了高检院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只有18人参加的雅思考试和相关选拔考试,该干警学成归来后已经选调到了省检察院工作。
     二是不断加大科技强检力度。该院2004年即实现了人手配备一台电脑办公办案。通过培训,每位干警都拥有计算机初级证书,有17人拿到了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占40岁以下干警的82%。全院干警都做到了“三会”:会上网、会打字、会公文处理,节省了人力、物力和办公资源。为接入了国际互联网的12台电脑安装了隔离卡,方便了干警上因特网查询信息、查找资料。已开通局域网,完成了三级专线网建设,真正实现了把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数码技术等高科技应用到检察实践中。
     三是并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下功夫。3年多来,没有收到一个有关干警违法违纪方面的举报,没有发生一件干警违法违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