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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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人员编制及机构设置情况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新余市劳动南路17号。共定编68人,现有干警61名。现有人员中,男性49人,女性12人。班子成员7名:检察长(副处级)1人,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1人,党组成员、政工科长1人。共有检察员37人,助理检察员2人,司法警察4人,书记员4人,干部3人,职工6人。全部为大专以上文化,其中研究生毕业1人,研究生(结业)5人,法律本科47人,大专8人。全院干警平均年龄39.1岁。 内设机构有共12个部门,办公室、政工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公诉科、侦查监督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 二、检察业务工作情况(2003年至2006年): 2003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各项检察工作,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法律监督工作。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承担了全市一半以上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任务。2003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54人,提起公诉2183人。办案中依法快捕快诉,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无一错案,保持了法定时限内审结率和准确率两个100%。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检察环节,坚持平和执法、人性化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探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蓝天校园”工程,先后在渝州科技学院、江西冶金技术学院、育英学校等院校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青少年维权岗”;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派出多名检察官进入仙来、魁星等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和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控申举报工作连续两届获“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 ——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5件8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4件6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50余万元。与此同时,立足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街道、集镇进行法制教育,2005年配合区委召开了全区科级干部千人警示教育大会,先后与驻区厂矿、金融、税务等近二十个热点部门和单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开展系统预防;在渝水区重点小(一)型水库、渝洲大道建设、观巢土地平整等重大公共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了专项预防。2003年以来,共上预防课28场,开展预防咨询和法制宣传42场次,警示教育11次,专项预防16项,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5件。 ——依法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司法公正 加强了立案和侦查监督。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的重特大案件192件,通过依法监督,促使侦查机关立案16件,追捕追诉24人。加强了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案件6件9人,其中改判2件2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11件,依法纠正2件。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49件,依法提请抗诉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 三、队伍建设情况: 2003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的检察队伍,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坚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发挥表率作用。院党组向全院干警发出了“班子成员向班长看齐、全院干警向班子成员看齐”号召,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坚持周一上午党组学习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党组工作例会;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都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组成员之间经常性谈心活动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围绕总体工作目标,各尽其职,大胆负责,形成了全院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团结合力抓工作的氛围,党组凝聚力、号召力不断提升。 以主题教育活动为主线,着力强化干警公正执法意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加强了案件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利益驱动、特权思想、执法不严、不注意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案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等五个方面问题集中进行了整改,主动清退不当扣押款4700余元;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经过深入学习,对照检查,全院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要求更加明确了,执法理念上存在的一些偏差正在得到逐步纠正。 强化干警法律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检察队伍。持之以恒抓学历教育、办业务讲座和业务交流、选派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等措施,全院干警专业素质得到突飞猛进的提高,培养了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侦查能手”、“全省优秀调研能手”等称号的一批业务尖子。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了相关规定,出台了《渝水区检察院办案若干规定》、细化了《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进一步严明了检风检纪。完善了考核奖惩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目标量化细化,奖惩分明,提高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实行了“一案三卡”规定,推出了纪检政工人员跟踪了解自侦案件办案工作制。 坚持人性化管理。即在坚持从严治检的同时,也坚持从优待警。院党组坚持为全院每个过生日的干警呈送贺卡和生日蛋糕、与干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生病住院、生活遇到困难的干警坚持上门走访看望;组织全院干警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举办了登山、参观等活动,从这些细微之处,让干警时刻感受到院里这个大家庭的温暖,营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全院干警之间更加团结,同志之间更加关爱,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不断增强,队伍先进典型不断涌现。2003年来,共有60余人次受到省、市级表彰。 四、渝水区检察院历年来获得的荣誉: 2003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国和全省“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队伍中涌现了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检察官”、“‘三八’红旗手”、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十大平安卫士”等一批先进典型。 2003年先后获得:“1998—2002年度省级先进检察院”,并荣立集体一等功;2002度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院;全省检察机关2003年度“星级创优”先进检察院;全市先进(五星级)检察院。 2004年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和“全省文明接待室”称号;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市委市政府表彰);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综合达标优胜单位;全区先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全区纪检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获得的荣誉: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高检院表彰);2004-2005年度江西省文明单位(省委省政府表彰);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院表彰); 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表彰);院反贪污贿赂局被评为全市“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市委市政府表彰); 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先进单位;院政工科、办公室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市检察院表彰); 全区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获得的荣誉:控告申科检察科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省委政法委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污贿赂局; 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全市先进社会团体; 全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三等奖)(区委区政府表彰);渝水区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全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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